——  贵州农业产业发展纪实 ——
一穗垂如天竺丹--吉林人参品质优良名扬天下
来源: | 作者:gzdlbz | 发布时间: 2015-10-09 | 81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参,俗称 “棒槌”,属五加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是我国重要特产之一,也是驰名中外的珍贵药材,被人们称为 “百草之王”,属东北 “三宝”之一。
    在我国,东北长白山和大、小兴安岭为主产地,尤以吉林省长白山区数量最多,质量最好,故吉林人参名扬天下。
    人参在古代有许多别名和雅号。如:神草、王精、地精、土精、黄精、血参、人衔、人微等等。 “百草之王 “的称号是从满语中翻译而来的。满族人把人参称作 “奥尔厚达”。 “奥尔厚”是草类总称, “达”是首领、头人的意思,译成汉语即 “百草之王”。人们称人参为 “百草之王”,主要是以其本身价值来论的。在清代一株质量最佳的老山参(野生参谓之山参),可以大大超过同等重量的黄金价格。清帝乾隆在 《咏人参》中称赞它是 “一穗垂如天竺丹”。在中国的医药史上,使用人参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战国时代,良医扁鹊对人参的药性和疗效已有所了解。秦汉时代的 《神农本草经》,把人参列为药中上品。汉代名医张仲景的 《伤寒论》,全书113方,用人参的就有21方。在 《本草纲目》中也有大量记载。
    在元代以前,人参基本上是自由采挖、自由买卖。辽代曾在宁江州(今吉林省扶余县石头城子)设立过很大的人参集市,供人们进行人参交易。明代以后,由于人参身价日益提高,采挖和买卖都由当时的统治阶级政权控制起来,由政府确定每年挖参的人数,经过批准后发给红票和腰牌方能进山采挖。但所挖人参必须首先供政府选用。当时的渤海国人一直把人参作为对中原政权进贡的珍品。
    采挖人参也是一种十分辛苦和异常艰险的事情。挖参人叫 “刨夫”或 “把头”,他们须结伴而行,携带干粮深入野兽出没的深山老林,风餐露宿,辛苦备至,存亡难卜。每当发现一苗人参,须细心挖出,不能损伤一点根须。(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