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特优新农产品定义
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商品量、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有稳定的供应量和消费市场、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国家农安中心登录公告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
二、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管理
(一)申报主体:县级主管机构(单位)
(二)受理范围:种植业和养殖业产品及其产地初加工产品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的基本特征;
2、有稳定的生产规模和商品量;
3、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和依托龙头骨干生产经营主体引领带动;
4、产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近三年来未出现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申报材料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申请表;
2、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的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3、主要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证照、相关获奖及认证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申请产品具有名特优新特征特性的材料;
5、申请产品包括产品不同生长期、生产环境、产品包装标识等内容数码照片3-5张。
(五)各级职责
(1)县级作为名录登录申请主体;
(2)地级对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确认;
(3)省级对符合性和代表性进行确认;
(4)国家农安中心对完整性和产品地域独特性进行审查和技术确认
三、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对农业发展的意义
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推进农业品牌化,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对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