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农业产业发展纪实 ——
可以申请地理标志的主体有哪些
    200571日起实施的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规定,地理标志申请主体,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200712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此办法中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条件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集体公权的体现,企业和个人不能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