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监管重点,转变监管方式,努力守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现就2018年继续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职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能,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与保障食品安全密切相关,各级质监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树立“严守安全底线”的底线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管经费保障,主动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治,确保全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准入,深化生产许可制度改革
一是严格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对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二是落实好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实地核查和发证检验;三是对符合注销条件和要求的,要及时按程序注销生产许可证;四是持续推行获证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将新获证或延续换证企业生产许可信息及承诺,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督促县级质监部门按分类监管及“双随机”等制度要求,以塑料(或纸)包装袋、一次性塑料(或纸质)餐饮具、餐具洗涤剂等量大面广、节日热销产品为重点,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能力是否发生变化;二是影响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三是企业对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相关改进措施是否持续有效;四是企业是否认真落实检验制度,对原辅料开展查验,对产品开展出厂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适时开展约谈,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风险管控
各地要对本辖区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并对本辖区国家、省级和本级监督抽查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严格后处理,对问题突出产品开展专项整治。
对国家和省局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以及省局质量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除依据职责组织开展问题样品调查处置工作外,涉及流通等其他领域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五、完善并动态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
按照省局有关工作部署,完善并动态管理总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系统”中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包括非发证产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现企业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加大各级联动监管力度。
六、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履职能力
各地应积极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工作培训,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基层监管工作特点,对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及企业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履职和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
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
八、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平台,充分运用宣传资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提高生产者依法守信的责任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九、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节日值守
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节假日期间,各地要安排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认真对待、及时查处。
请各市(州)质监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落实工作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局监督处,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联系人: 张荃荟 电话: 0851-86517549
附件:2018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省质监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