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产于赤水河中游仁怀市茅台镇,是中国酱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被誉为中国的“国酒”。茅台酒有着悠久的酿造历史、独特的酿造工艺与深厚的酿造文化。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汉使唐蒙出使南越,将产于今茅台一带的“枸酱”酒献与汉武帝,汉武帝饮后连称“甘美”,清代著名学者郑珍,也曾在茅台留下过“酒冠黔人国”的著名诗句。
保护范围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内,南起茅台镇地辖的盐津河出水口的小河电站为界,北止于茅台酒厂一车间的杨柳湾,并以杨柳湾羊叉街路上到茅遵公路段为北界,东以茅遵公路至红砖厂到盐津河南端地段为界,西至赤水河以赤水河为界,约7.5平方公里。从该范围往南延伸,地处赤水河峡谷地带,东靠智动山、马福溪主峰,西接赤水河,南接太平村以堰塘沟界止,北接盐津河小河口与原范围相接,延伸面积约7.53平方公里,总面积共约15.03平方公里。
茅台镇具有极特殊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它位于贵州高原最低点的盆地,远离高原气流,终日云雾密集。夏日高温期长,一年有大半时间笼罩在闷热、潮湿的雨雾之中。这种特殊气候、水质、土壤条件,十分有利于酿造茅台酒微生物的栖息和繁殖,对于酒料的发酵、熟化非常有利,同时也对茅台酒中香气成分的微生物产生、精化、增减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极具特殊的自然环境与人文因素使得茅台酒质量特征突出。茅台酒具有“色清透明、醇香馥郁、入口柔绵、清冽甘爽、回香持久”的特点,其酒质晶亮透明,微有黄色,酱香突出,令人陶醉;敞杯不饮,香气扑鼻;开怀畅饮,满口生香;饮后空杯,留香更大,持久不散。2010年,贵州茅台集团公司白酒总产量52432吨,销量38205吨,实现销售收入155亿元,利税117.50亿元。“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茅台酒生产规模将继续扩大,到2015年产量力争达到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60亿元,利税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