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农业产业发展纪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13号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张家口市怀来县存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申请对“草庙子国光苹果”等140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宁陕天麻”等5个获证产品申请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变更,业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并完成公示程序,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相关要求,准予变更。现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原登记证书收回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年第三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信息变更一览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