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96号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赤水晒醋等产品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赤水晒醋、梭筛桃、落别樱桃、贵定益肝草凉茶、六枝龙胆草、罗甸玉等31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十五、赤水晒醋
(一)产地范围。
赤水晒醋产地范围为贵州省赤水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赤水晒醋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赤水晒醋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5)。
十六、梭筛桃
(一)产地范围。
梭筛桃产地范围为贵州省普定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梭筛桃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普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梭筛桃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6)。
十七、落别樱桃
(一)产地范围。
落别樱桃产地范围为贵州省六枝特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落别樱桃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落别樱桃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7)。
十八、贵定益肝草凉茶
(一)产地范围。
贵定益肝草凉茶产地范围为贵州省贵定县城关镇、德新镇、新巴镇、新铺乡、洛北河乡、马场河乡、定东乡、定南乡、盘江镇、沿山镇、旧治镇、昌明镇、云雾镇、报管乡、铁厂乡、窑上乡、都六乡、岩下乡、猴场堡乡、巩固乡共2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贵定益肝草凉茶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贵定益肝草凉茶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8)。
十九、六枝龙胆草
(一)产地范围。
六枝龙胆草产地范围为贵州省六枝特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六枝龙胆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六枝龙胆草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9)。
二十、罗甸玉
(一)产地范围。
罗甸玉产地范围为贵州省罗甸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罗甸玉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罗甸玉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0)。
附件15
赤水晒醋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大米、糯米、小麦麸产自产地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红辣蓼:产自产地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乌梅、白芷、甘草。
4.酿造用水:产地范围地下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相 关规定。
二、加工工艺及操作要点
1.加工工艺流程
制曲
↓
原料处理——加热制粥——第一次发酵——加麸皮——第二次发酵——装缸密封(进晒场)——第三次发酵——淋醋——灭菌——成品。
2.操作要点
(1)原料处理:将大米、糯米粉碎为40目,用水浸润8至12小时。
(2)加热制粥:浸润后大米、糯米、水按9:1:30比例混匀,加热,熬制成粥,不糊,浓浆状。
(3)制曲:用红辣蓼、白芷、乌梅、甘草等中草药及麸皮,其中红辣蓼≥15%、白芷≥5%、乌梅≥5%、甘草≥5%、麸皮≥10%,自然发酵风干。
(4)第一次发酵:冷却至30℃左右,装缸按原料30:1比例加入醋曲。发酵15天左右,每天搅拌一次,温度需维持在30℃左右。
(5)加麸皮:麸皮与原料按4:1的比例混匀。
(6)第二次发酵:发酵15天,每天搅拌一次,通风透气,温度维持在20℃左右即可。
(7)晒醋:取第二次醋醅装坛密封至晒场发酵使醋醅成熟,每个月翻坛一次,然后用食盐封口,晒制时间不少于2年。
(8)淋醋:取醋醅与水按1:3比例浸泡24小时。循环淋醋至无浑浊现象为止。
(9)灭菌:80℃至100℃加热120min,冷却。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琥珀色或红棕色;醋香浓郁;酸味柔和,酸甜适度有回甘。
2.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总酸(以乙酸计) g/100mL |
3.8~6.5 |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g/100mL ≥ |
2.00 |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g/100mL ≥ |
4.00 |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mL ≥ |
1.60 |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附件16
梭筛桃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红花桃。
二、立地条件
海拔1100至1300m,土壤类型为红壤或黄壤,土壤质地为砂壤土,土壤pH值5.5至6.5;土层厚度≥30cm。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以当地野生毛桃实生苗为砧木嫁接育苗。
2. 定植:定植时间为11月上旬至翌年3月上旬,栽植密度为每667m2(亩)≤50株。
3. 施肥管理:每年每667m2(亩)施腐熟有机肥≥2000kg。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5月中下旬至6月中旬采收。
五、质量要求
1. 感官特色:
果形端正近圆形,皮色青绿,阳面带红霞,果肉白或青绿,肉质紧密,皮薄肉脆,爽口鲜甜。
2. 理化指标:
项 目 |
单 位 |
指 标 |
可溶性固形物 |
% |
≥8.5 |
单果重 |
g |
120~150 |
总酸 |
mmol/100g |
≤4.0 |
硬度 |
kg/cm2 |
10.0~13.0 |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附件17
落别樱桃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中国樱桃(Cerasum and Cerasus)。
二、立地条件
海拔1000至1500m,土壤质地为沙壤土,土层厚度≥50厘米,土壤 pH值为5.5至7.5,有机质含量≥1.0%。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采用嫁接或扦插苗。
2. 定植:
(1)栽植密度:每公顷栽植株≤3300株。
(2)栽植时间:秋季和春季两个时期。春季从土壤解冻到芽萌动前;秋季从10月中旬到12月中旬止。
3.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30吨。
4.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果实采收
5月中旬至6月中旬采收。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色泽红艳、亮丽、通透,着色全面,果肉细嫩、皮薄肉厚多汁、酸甜爽口。
2.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可溶性固形物(%) ≥ |
15.0 |
总酸(可滴定酸)(%) ≤ |
0.7 |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附件18
贵定益肝草凉茶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鱼腥草:选用产地范围内种植的新鲜鱼腥草,浸出物≥13%。
2.蒲公英:咖啡酸≥0.03%,水分≤11%。
3.栀子:栀子苷≥2.0%,水分≤8.0%。
4.枸杞子、甘草: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5.加工用水:选用产地范围内的地下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加工
(一)工艺流程要求。
原料拣选——配料——提取——过滤——均质——封装——灭菌——冷却——包装——成品——贮藏
(二)关键要求。
1.投料:鱼腥草鲜品从采集到投料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鱼腥草鲜品投料量不低于总投料量的35%。
2.提取:按原料和水1:100的比例,先投入栀子、枸杞子、甘草煮沸1小时,再投入鱼腥草、蒲公英煮沸1小时。
3.均质:在温度为60至70℃条件下迅速搅拌均质,使各种配料混合均匀,提高其稳定性。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
色泽呈淡黄色至褐色,清澈透明。味微苦,有回甘。
2.理化指标:
总黄酮≥30.0mg/100ml,栀子苷≥3.0mg/100ml。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附件19
六枝龙胆草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滇龙胆(Gentiana rigescens Franch)。
二、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高度≥800m。土壤为黄壤、黄棕壤,pH值5.5至7.5,土壤有机质含量≥1.0%,土壤厚度≥30cm。
三、栽培管理
1. 播种:5月上旬至6月上旬播种;播种量≤3kg/m2。
2. 移植:一年生苗于4月下旬至5月下旬移植,每公顷投苗量≤120万株。
3. 施肥: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15000kg。
4. 疏花摘蕾:非采种田现蕾后应将花蕾全部摘除。
5. 环境及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加工
1.采收:栽植2年半后采收,9月中旬至10月下旬采收。
2. 加工方法:取龙胆草根部,去掉茎叶,洗净泥土,阴干至七成时,将根条理顺后捆成小把,继续干燥至水分≤8%。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根圆柱形,略扭曲,长≥12cm,直径≥0.3cm;周围和下端着生10至25条细根,表面淡黄色或黄棕色,外皮膜质,易脱落,皮部黄白色或淡黄棕色,木部黄白色,颜色较浅,易与皮部分离质脆,易折断,断面略平坦,呈点状环列;气微,味甚苦。
2. 理化指标:龙胆苦苷≥3.0%,总灰分≤6.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
附件20
罗甸玉质量技术要求
一、 原料要求
1. 原料开采:取得探采资质的企业,在产地范围内,根据矿山岩层构造,以人工方式,有计划的采掘;并按照原石形态、颜色、块度大小,确定合理用途。
2. 原料登记: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所开采出的玉石原料、进行编号贴签,信息录入处理。
3. 原料特征及类型
(1)构造特征:晶质结合体,显微镜下呈纤维交织结构,块状构造。透闪石集合体呈放射束状,常带有石花、絮状棉绺、细脉状水线、翳状斑点、黑色固体包体构造。
(2)原料类型:山料及戈壁料。
4. 原料指标:原料透闪石含量≥80%,方解石含量≤12%,石英含量≤10%,密度为2.95(±0.15)g/cm3。
5. 原料加工
(1)雕刻类制品:选料后经切割、去余料、勾勒造型、去粗磨细、照亮、磨亮、抛光、清洗、过油、上蜡等工艺程序。
(2)非雕刻类制品:对原料进行切割、打磨、打孔等传统手工工艺程序。
6. 加工成品登记:加工后的罗甸玉制品,到有关部门依据原料登记编号进行成品登记,编号贴签。
二、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加工后的罗甸玉呈:结构致密,质地细腻,玉质温润,朴实较沉重;不透明至半透明,蜡状光泽至油状光泽,按其颜色分为五类。
分 类 |
指 征 |
白玉 |
颜色白色,略泛灰、青、黄、褐等杂色或不泛色,颜色均匀,半透明,具瓷感,蜡状—油状光泽。 |
灰白玉 |
颜色呈烟灰色—白色—灰白色的变化,半透明,蜡状—油状光泽。 |
花玉 |
基础色为白色,浅青色,乳白色,夹杂大量灰褐色或黑色斑点,斑点多呈点状、叶片状、条絮状、均匀分布,半透明,蜡状—油状光泽。 |
青玉 |
颜色有青色至深青色,半透明,蜡状—油状光泽。 |
青白玉 |
颜色为浅青色,半透明,蜡状—油状光泽。 |
糖玉 |
颜色为浅焦糖色,夹带少量褐色斑点。 |
2. 理化指标:加工后的玉石,折射率在1.60至1.61(点测法)。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