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农业产业发展纪实 ——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顶坛花椒、连环砂仁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141号)
来源: | 作者:gzdlbz | 发布时间: 2015-10-12 | 227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批准对顶坛花椒、连环砂仁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141)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顶坛花椒、连环砂仁等5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顶坛花椒、连环砂仁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三、顶坛花椒
(一)保护范围。
顶坛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贵州省贞丰县北盘江镇、平街乡、者相镇、白层镇等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顶坛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连环砂仁
(一)保护范围。
连环砂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贵州省贞丰县连环乡、白层镇、鲁贡镇、沙坪乡、鲁容乡等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连环砂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附件3:
顶坛花椒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地方品种:大青椒、小青椒。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不高于900m,土壤为碳酸岩发育的石灰土和砂页岩发育的黄壤,土壤pH值5.5至7.5,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1.8%。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采用实生繁殖。秋播时间在10月中下旬至11月上旬,春播在3月中下旬。
2. 移栽:秋播种苗在翌年2至3月,春播种苗在5月中下旬,苗木长出2至4对真叶后进行大田移植,栽培密度≤1665株/公顷。
3. 施肥:以施有机肥为主,成龄树每株施入有机肥≥15kg。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及晾晒。
1. 采收:当花椒外果皮呈现油绿色,腺点突出透亮,即可采摘,根据成熟度分批采摘。
2. 晾晒:果实采摘后当天必须晾晒,晾晒至含水量≤10%,严禁曝晒。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绿色、有光泽、睁眼、果粒较大、均匀、油腺密而突出,果径在2 mm至3mm,果皮上有明显凸起的圆点状油腺,长有油苞,富含挥发油,麻味浓烈持久,香味纯正。
2. 理化指标:水分含量≤10%,挥发油≥5.0ml/100g,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4.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4:
连环砂仁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艳山姜〔Alpinia zerumbet (pers) Burtter sinith〕。
(二)立地条件。
土层厚度>100cm,土壤类型有砂页岩风化土、黑色石灰土和黄砂壤土。土壤pH值6.5至7,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2%。
(三)栽培技术。
1. 种苗繁育:采取实生繁殖和分株繁殖,实生繁殖可采用秋播、冬播和春播。
2. 种苗选择及定植:实生繁殖选用1年生苗,分株繁殖忌选无芽苗。定植21000株/公顷。
3. 抚育管理:
(1)幼林抚育管理:每丛施腐熟有机肥2kg至5kg。
(2)成林抚育管理:采果后及时去除采果株,成龄园每丛<60株。每丛施腐熟有机肥≥10kg,施肥禁用尿素。秋季进行培土。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砂仁果实采收在白露前后,禁止雨天采收,果实采用阴干。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实呈黄色或黄褐色,果棱明显,果径1 cm至1.6cm,芳香气较浓、纯正、味辛凉,具有果实饱满,香气独特等特点。
2. 理化指标:水分含量<12%,挥发油含量>1.2ml/100g,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3.5%。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