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9号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赣南茶油等产品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赣南茶油、武川土豆、大连虾片、竹溪腐乳、大别山黑山羊、儋州粽子、陵水圣女果、屯昌黑猪、金沙回沙酒、南盘江黄牛、水城黑山羊、习水红稗、龙里刺梨干、白果贡米、榕江葛根、朱苦拉咖啡、宾川柑橘(宾川柑桔)、瑞丽柠檬、屏边荔枝、靖远羊羔肉、盐池滩羊共21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