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麻江蓝莓等37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6年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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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gzdl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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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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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第63号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麻江蓝莓等37个产品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麻江蓝莓等37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其中贵州省经审查合格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麻江蓝莓、普安四球茶、普安红茶、盘州红米、关岭桔梗、关岭火龙果、保基茶叶、思州柚等8个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